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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1/2/22 10:31:45
  • 来源:豪森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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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21-02-0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开展了巡视。1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全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指出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后,省工信厅立即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谢志成同志任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李强同志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材料工业处,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沟通联络,协调推动整改落实。2020年11月2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讨论通过《整改工作方案》。
 (二)压紧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巡视意见反馈后,谢志成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视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处室将巡视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立即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2020年12月29日,厅党组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形成32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标准要求,推动整改落实。认真抓好推进落实,逐个问题解决、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现在具备条件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集中整改,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对一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工作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做到问题不销号、整改不收兵。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处室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巡视反馈意见3个月以来,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多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其余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按照省委娄勤俭书记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要求,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立行立改,扎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学习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已安排1次专题学习。二是加强工信系统安全形势分析研判,2020年厅党组5次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是及时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二)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每月召开厅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贯安全生产最新精神,交流部署重点工作,强化处室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印发《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厅内分工方案,及时将我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做好分工落实。三是根据《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等新的部署要求,修订完善厅领导、处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纳入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落后产能淘汰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管理等行业管理全过程。
  (三)关于“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有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围绕行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抽查检查力度。2021年1月中下旬,由省工信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成立四个验收考核组,组织对2020年度全省各设区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化工、民爆、船舶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2021年1月下旬,省工信厅组成四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1名厅领导带队,对各地重点行业领域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开展专题督查。
  (四)关于“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牵头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先后召开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设区市化治办综合组长会议,通报全年工作进度,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全面梳理各市重点目标任务,下达整治提升“一市一清单”。二是加强整治提升重大问题、突出问题的统筹研究和协调推进,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会同省发改、生态、应急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我省化工中试项目实施难问题的解决方案,近期形成化工中试项目管理意见初稿。三是跟踪调度整治提升各项重点工作。在化工整治提升攻坚平台开设“重点目标任务管理模块”,及时调度通报各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情况清、进度明、数据准。编发《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动态》(2021年第1期),通报2020年全省化工整治提升任务完成情况、攻坚行动“一企一策”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进展情况。
  (五)关于“整治工作一些要求不够科学精准”问题的整改。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2月中下旬,组织召开两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书面征求省化工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和13个设区市化治办意见建议,收集到反馈意见建议45条,拟于近期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明确不使用有毒有害危化品、环评类别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报告表的复配类企业(项目),可以在合规的工业园区集聚建设发展。召开由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总队参加的部门座谈会,听取对涉及化工工艺的医药原料药、电子化学品等非化工行业类别管理措施建议。
  (六)关于“排查整治工作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地区将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发现的问题统筹纳入化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进行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要求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二是协调南京工业大学加强专家检查能力培训提升。三是指导南通、盐城、宿迁等地将医药企业调出化工行业管理清单。同时,省化治办进一步明确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范围,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确定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对于医药原料药企业,指导各地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标准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环保工作,不得因为没有纳入化工整治范围而降低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七)关于“部分整治提升任务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推进环境敏感区化工企业搬改关。2020年,积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持续推动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清水通道、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和太湖一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化工企业搬改关。二是加强重点地区督查指导。针对镇江新区、淮安洪泽等地关闭退出工作缓慢的问题,结合相关重点工作安排,督促两地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目前,两市均按要求完成任务。三是加强攻坚行动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将全省攻坚行动问题隐患汇总后统一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并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督促条线实施整改。各部门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整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截至2021年1月24日,经各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全省攻坚行动问题隐患总体整改销号率已达92.32%。四是加强整治提升工作督导推进。厅分管领导先后带队赴南通、镇江、宜兴等地对环境敏感区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进行专题督导和协调会办。省化治办通过书面通报、专题约谈、工作群提醒、电话提醒等多种形式,对化工整治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八)关于“优化产业布局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一是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江苏省化工产业“十四五”高端发展规划》,2020年10月中下旬开始,利用一个多月时间,组织专家对全省13个设区市全面开展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规划初稿。二是牵头制定《全省化工集中区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进一步优化化工园区空间布局,发挥化工产业重要发展载体作用,更好服务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关于“产业发展政策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非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取消化工定位园区内企业和涉及化工工艺的非化工行业类别企业分门别类提出规范化管理要求。二是推动化工行业绿色发展。加快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注重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推进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积极发挥绿色制造系统解决供应商服务能力,改进工艺、应用先进技术,提升化工行业绿色化制造水平。积极创建行业示范,江苏虹港石化等9家化工企业列入国家绿色工厂名单,南通江山农化等8家企业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示范。三是加速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2020年认定3个化工行业装备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3个化工装备项目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组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向工信部推荐11个企业23批次重点新材料。2020年发布3批《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其中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安全装备等领域共78个新技术新产品。
  (十)关于“技术改造和智能化信息化支持引导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提高企业研发能力,2020年围绕化工领域新认定4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二是充分发挥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持续推动新材料产业链技术评估,完成碳纤维及应用产业链技术评估,形成关键节点谱系表、产业链发展技术路线图、重点企业库、优势技术库和短板技术库,目前正在开展石墨烯产业链技术评估。三是围绕化工新材料、本质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征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为2021年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提供方向。四是在起草2021年专项资金指南编制通知中,及时将“把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支持内容,凡符合条件的,均予以支持”的整改要求列入其中。五是召开2020年度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现场推进会,邀请浙大中控、盛虹石化等企业围绕化工行业智能制造实施路径进行经验分享,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力度,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和智能制造水平。六是加强化工、钢铁流程型行业智能车间建设的分类指导和示范应用,联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编制《江苏省智能车间建设指南》,引导推动全省上下更高水平开展智能车间建设。七是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认定工作,经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环节,全省新增认定化工行业示范智能车间10家。八是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江苏省危化品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从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共享内容、优化数据结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危化品监管数据共享管理机制。
  (十一)关于“规范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对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开展“一园一策”评估论证,梳理化工园区(集中区)产业链或特色产品集聚情况,将已形成清晰完整产业链或特色产品集聚的园区定位为化工园区。牵头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及时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二是研究制定《省领导挂钩联系优势产业链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建立省领导挂钩联系优势产业链制度的通知》,明确由30位省领导分别挂钩联系30条优势产业链,“一链一策”推动产业链卓越提升。目前,正按照“八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各产业链“工作方案”和“五图六清单”。
  (十二)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从省、市、县三个层面,对履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过程中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并要求市、县工信部门党组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结合省工信厅全面从严治党大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与廉政警示教育。三是结合廉政教育月,组织观看电视专题《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并开展一次集中研讨,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
  (十三)关于“监督推进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关于监督检查2020年度化工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工作方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化治办组织开展的全省化工企业关闭退出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坚决制止和查处化工整治中的形式主义。二是研究制定省工信厅2021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提交厅党组研究,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厅机关党委对照清单开展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十四)关于“对督导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推动连云港化工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11月上旬,省化治办牵头省工信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对连云港市化工园“一刀切”问题开展专题联合调查。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务院督导组重点关注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苏化治办〔2020〕55号),强化每日跟踪,督促连云港市每日梳理上报化工企业复工复产整改进展情况。12月31日,连云港市正式批复同意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上报《关于报送省第八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度的报告》,59项整改内容中46项已经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底,13项需持续贯彻落实的整改内容全部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工作交流、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对国家和省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建立相关办理人、办理要求及办理时限等电子台帐,强化工作跟踪督促催办,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四是按照要求及时将《关于报送省安全生产第二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省安全生产第二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的报告》报送省第二安全生产督导组,并抄送省安委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高质量完成专项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是确保巡视工作取得预期实效的重要环节,也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下一阶段,省工信厅将坚持以最积极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推进落实,逐个问题解决,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
  (一)全面提升“一园一策”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百日攻坚行动“一园一策”《评估论证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要求,重点提升省政府明确公布的29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化工园区完善提升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链,不断提高规划建设、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努力打造产品关联度高、产业集聚度高、管理水平高的示范样板园区。化工集中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完成园区水厂提档升级,建成城市消防站,实施封闭化管理,边界防护距离和危废处置满足要求,全面提升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层次。2021年组织开展园区跟踪评价,将符合条件的化工集中区升级为化工园区,评价不合格且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取消化工定位园区(集中区)按照机构不撤、标准不降、设施不停的要求,加强取消化工定位园区内化工企业后续的安全环保管理。
  (二)全面实施差别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对于百日攻坚行动排查出建议各地关闭退出的企业,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全部关闭;指导地方及时组织对停产整改企业复核验收,符合条件的抓紧推进复工复产,不符合条件且整改无望的列入关闭退出;对列入限期整改的企业由各地化治办牵头推进对整改项进行验收销号,纳入后续监管;对于迁建重组企业,重点做好搬迁重组对接与服务,同时抓好迁出地和被重组企业的关闭退出工作。
  (三)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认真梳理分析百日攻坚行动中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表》,区分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类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对辨识出的重大风险点进行信息化改造,通过加装传感器、摄像头等对风险点进行远程监管,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监管信息接入地方政府监控平台,实现政府监管部门对园区、企业常态化实时监管。积极推广风险监测预警、安全防护防控和应急处置救援装备和产品,为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坚强保障。
  (四)全面抓好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化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对照《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督促各地根据《问题隐患清单》加大逐企整改推进力度,组织开展整改销号验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网上实时跟踪调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一般风险隐患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制定“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方案;重大隐患做到条条见底、条条整改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化工企业,依法实施关闭退出。按计划推进完成化工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化工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现状,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遏制因不当使用危化品等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全面落实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建议。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后,工作组从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和园区管理等方面,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逐园、逐企提出1.5万余条提升本质安全环保建议,在今后两年“大灶”整治中要逐步落实。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技术改造和产品品质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打造一批化工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对老旧设备、落后工艺实施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技术和装备水平。用好化工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高日常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全面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抓紧编制《江苏省化工产业高端发展“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经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意,组织各地抓好规划部署和实施。持续做好化工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材料及重大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定期发布《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联合省财政厅发布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加强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安全装备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化工、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重点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继续推进石墨烯产业链技术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全省产业发展情况,为攻关提供方向。确定2021年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方向,制定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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